2018.10.8 彭胜利许昌日报专访

文章来源: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2020-02-15

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访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彭胜利

 

 

本报记者 董巧霞 李小娟

 

当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在这场为期3年的攻坚战中,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有所作为呢?日前,记者采访了许昌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会长、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彭胜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而采取的一次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行动,意义重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彭胜利告诉记者。

彭胜利认为,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社会、经济和对国家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黑恶势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公务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往往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二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比如,地下钱庄放出高利贷,地下收债公司利用软硬暴力威逼手段收贷等。他们践踏群众合法权益,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稳定,影响老百姓的安全感。三是严重危害人身安全。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离不开暴力手段。为达到目的,他们绑架勒索、威逼恐吓,甚至杀人越货,无所不用其极。四是严重动摇政权根基。黑恶势力为了在社会上立足,长期攫取不法利益,除收买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之外,还染指基层政权选举,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在村、乡(镇)等基层政权中安插亲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健康、有效开展,离不开律师的积极参与。在彭胜利看来,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其核心任务是“切实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既不能持消极不作为的态度,也不能无原则地去“迎合”办案机关。

“只有充分发挥出律师的独特职能作用,才能把中央要求的‘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落到实处。因此,律师要敢辩、真辩,通过专业、有效的辩护代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健康、有效开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彭胜利说。

彭胜利说,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对律师能否依法规范执业的一次考验。律师必须要有清醒的头脑、法治的精神、谨慎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在接受委托、庭前准备、庭审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辩护代理活动,不能违法违规,更不能触碰“红线”、超越“底线”。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业务指导,今年3月份,许昌市律师协会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作为副会长之一,彭胜利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身为律师,我们将切实担负起政治职责,履行好职责使命,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http://szb.21xc.com/ribao/html/2018-10/08/content_125942.htm

 

2018年10月8日,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彭胜利,就“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的职能作用”问题接受许昌日报记者采访。

彭胜利律师在采访中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身为律师,我们将切实担负起政治职责,履行好职责使命,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详见:http://szb.21xc.com/ribao/html/2018-10/08/content_125942.htm

 2018100805_pdf_00.jpg